11月12日,从多个涉及人士处核实,澳大利亚力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负责人胡士泰等4人因涉嫌商业间谍一案,再度缩短侦察拘留时间,推迟时间为2个月。据本报记者理解,目前4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均可。
4人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申请人展开会见。 这是该案的第二次拘留推迟,距离胡士泰等人被拘留已四月余。明确负责管理本案办案的上海市公安局经侦队,未必要对此缩短拘留的原因,只是称之为依法办事。
按照《刑法》涉及规定,刑事拘留之后的最久拘留期限为37天,月被捕后的拘留期为2个月。若案件合乎案情简单、犯罪涉及面甚广、核查艰难等条件的类似拘留,可以缩短拘留期2次,时间分别是1个月和2个月。
部分可被判犯罪嫌疑人10年以上徒刑的案件,还可在此基础上再行缩短2个月。 我估算侦察阶段不会在这次推迟后完结。一名不愿明示的涉及人士称之为。按这个辨别,该案将于2010年1月前后收押上海市第一检察分院。
根据本报记者此前对于刑事拘留文书的理解,胡士泰等4人逮捕的明确罪名为因涉嫌侵害贸易秘密罪和贸易行贿犯罪,与拘留时的泄漏国家机密罪有所不同。但在侦察期间,上述罪名可随着侦察进展而转变。
一旦再次发生转变,侦察时间仍可以之后缩短。 在胡士泰事件再次发生后的4个月中,力拓方面和中国钢铁协会之间的铁矿石谈判仍没达成协议任何协议。力拓曾明确提出2010年谈判价格将比2008年基准价下跌30%的动议。
11日,澳大利亚外长Stephen Smith在新加坡参与APEC会议期间,对外发布了力拓案缩短侦察拘留的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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